故事的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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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核心》放在书橱里大概有七八年了,或者更久一些。上次从书橱取出来准备阅读它是一个梅雨季节,书橱里霉哄哄的,自然,《问题的核心》也是霉味。已经记不起当初为何要买格林的作品。我看过格雷厄姆一些作品,并非很对脾胃。倒是他的经历很有趣,如果写成小说一定很吸引人。比方说他一直以为他在为特务机关做事(据说他年轻时在英国军情六处干过),或者一直被英国和美国情报机构盯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一个作家,当他渐趋年迈,视听能力渐渐趋弱,可能写不出什么激情澎湃的作品了,但他忽然发现自己其实是一个谍报人员,被另一个特工监视着。这种幻想出来的身份大抵一直伴随着他,到他寿终正寝为止。这样幻想有什么好处呢?对他而言我不知道,他或许感到光荣。记得有介绍他的文字确实说到他对他的假想身份感到光荣。如果对我而言,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把自己看成政府通缉的要犯,人民的敌人,中央情报局企图暗杀的对象……我的身份有点乱,谁都不喜欢我,哪里都不能容身——我想我一定感到充实,我的人生在被通缉和追杀中趋于完美。这一天会到来吗?有时我这样想。我的想法是真实的,一点也不虚幻。
《问题的核心》终于看完了。当我第三次把它从书橱里拿出来放在写字台上时,实在不好意思只看三五页又放回去。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才确信这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滥用怜悯心的某英属殖民地副专员斯考比上校把自己葬送于人世的波诡云谲之中,最终被上帝遗弃。这部作品能打动人心,是因为斯考比的性格,具有他的性格的人是一种灾难。上帝既赋予他这种性格,就意味着接下来会惩罚他。如果他不是天主教徒,生活在东方,他的结局可能会好一些,比方说他不会死,活着,麻木不仁却又充满痛苦的活着。仅此而已。《问题的核心》让我产生嫉妒心:或许我也拥有一个斯考比,却没能把他的一生写出来。我想我确实拥有一个斯考比,他的身份不提也罢,因为说出来未免令人惆怅。他身高五英尺九英寸,清瘦清瘦,腰有点弯,一头乱蓬蓬的黄毛。他走哪里都把双手袖在袖筒里,像个清朝遗老。他的经历和斯考比相似,但他没有自杀。因为他没有信仰,因此也没有来自神的诅咒和压力。对他而言唯一的惩罚是闷闷不乐的个性。他早早就死了,死于某种不知名的病毒感染。
看完迪伦-马特的《承诺》,开始相信他确实是位不同凡响的侦探小说家。在他所有侦探作品里,我认为《承诺》是最好的一部。而我得出这一结论却是在读到该作品最后一段的时候,是在施罗德老太太临死前委托天主教牧师把即将卸任退休的警察局长请进医院听她讲一段隐秘事件的时候。马泰依侦探为了抓到真正的杀人凶犯,毅然放弃出国升职的机会,同时也丢掉了工作。他确信那个杀人犯会再度作案,再度杀死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女孩,会从格劳宾登州至苏黎世并经过这里,会给他的老式美国汽车加油。于是马泰依在路边开了一个加油站。他用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女孩做诱饵,等待身材高大、开老式美国汽车、喜欢吃夹心巧克力球的魔法师进入陷阱。可他始终没有等来杀人犯。所有的人都认为马泰依疯了,他的行事风格也确实近乎疯癫。没有人再相信他,所有开始支持他的人也都嘲笑他、远离他。包括曾经被他说服过的警察局长。而就在人们把这一切都忘掉之后,施罗德老太太在弥留之际的单人病房病榻上告诉局长:她有个丈夫叫小阿尔伯特,大块头,开别克轿车,善良而单纯。他在去给他苏黎世的姐姐送鸡蛋途中,曾经杀死过三个穿红衣服的小女孩。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做得对,是上帝让他这样做的。她本该报警,制止他,但她却相信他不会再犯。有一天,他看见自己的丈夫又开着别克,穿戴庄严,带着夹心巧克力球和剃须刀(用来抹女孩的喉管)出去了。她无法制止他,却又犹豫着要不要报警。她在一刻多钟的不安中等来了一个让她既高兴又悲哀的电话,小阿尔伯特在前往苏黎世途中因车祸死亡。她的丈夫出车祸被撞死了,因此,才没发生第四个红衣女孩被杀的惨剧。马泰依的所有推测、判断、准备都是正确无误的,但罪犯的一场意外使他陷入万劫不复的失败之境。马泰依的无尽等待不仅荒诞,亦显悲凉。等待不再是一个单一纯粹的偶发行为,其意义表现为它已然包含了人生所有的等待。迪伦马特的全部侦探小说都在给警探侦破能力的局限做一种概括和隐喻。本人干过警察和法官,也被警察和法官干过。我的职业身份大反转是否也是一个双重隐喻呢?很多人知道我的存在不是因为我是警察和法官,一个副科级警察,正科级法官,而是因为我在法官的职位上犯罪,然后我被逮捕,被判刑。自然,记者不会放过如此吸人眼球、令人兴奋的新闻题材。他们大肆渲染,大放厥词,完全超出了“新闻”的界限。我能被放出来,被宣告无罪纯属偶然,因为真凶被抓了。这一结局和迪伦马特的侦探小说的结局如出一辙。和《承诺》不同的是,那个被认定为凶手的小商贩不但认罪而且自杀了。如果他和我一样,学过好死不如赖活的伟大的东方生存哲学,他就会在施罗德老太太说出真相之后获得自由,而且会比我快得多。因为那些把我投进大牢、判我有罪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多数和我是熟悉的,有的是我的同事,有的还是朋友。当初他们治罪于我一定十分痛苦而艰难。因此他们在真凶出现后要把我放出来则更加痛苦而艰难。
同样的,迪伦-马特的《承诺》让我嫉妒。
我看过不少或伟大、或杰出的作品,但从没产生过嫉妒心理。有的只是惊叹、赞美和敬意。我开始反思为什么嫉妒?但我找不出原因。有一种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以前读完那些好作品,掩卷叹息之余,会产生强烈的写作冲动,想写一篇同样惊世骇俗的作品。而读完上述两部作品却不再冲动,半点也没有。
就像在这个被湿冷的夜色包围着的一座小房子的开着暖气的小房间里,这本该是个看侦探小说的良夜,又或是一个写《寒冬夜行人》之类的小说的良夜,我却二者都没去做。可能是心被暖风机吹懒了,吹酥了,我只想听一首哀伤的曲子。我在手机下载音乐目录里寻找可能的忧伤。可我没找到。于是就胡乱点了一首曲子,它开始被播放。我感觉它也是被胡乱地播放着。于是我就又点它一次,然后它就停播。我不得不忍受着眼涩的不适继续在曲目里找寻忧伤。我勉强听完了一首萨姆-斯密特的《不祥之兆》。那个长相有点异怪的年轻男子能唱出比中央C高八度的高音,他的嗓音接近阉歌手尼科林诺。

失望、失眠、厌倦,不想出门、不想和人说话,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不净却功能式微……年将耳顺即行将就木,这种感觉一点不好,因为这样的感觉其实就是没有感觉。
有个在地方法院的马蹄形大法庭被宣判犯有多种罪行的家伙前几天刑满出狱。不巧的是我在人民路第九个拐角处的兴国咖啡馆和他遭遇。十三年前我曾是他的案子的主审法官。我很不情愿地请他喝了一杯热咖啡,因为担心他报复我。我老了,身体羸弱,不敢同任何有权有势和有暴力倾向的人作对。他的脸已经变形,不过说话还算客气。他伸出手端咖啡杯时,我看到了他小臂上的伤痕,那该是他年轻时在犯罪过程中留下的印记,亦或有在监狱服刑时留下的。他问我是不是做到高级法官了,我说我不做法官了。于是他笑起来,然后对我说:
你不是做官的料,你是天生写侦探小说的料。
他大概是怕我忘了,提醒我当初在看守所提审他时,他就对我说过这句话。眼前这厮,除了法庭那个特殊场合的相见和问答,我总共和他见过三次面,谈过三次话,都是在看守所提审时。最后一次他忽然对我说,你不是做官的料,你是天生写侦探小说的料。当时我很是感到惊讶和气恼。
我朝他笑笑。我本想问他在监狱的生活,但话到嘴边又咽回肚子里。我不想多事,付完账匆匆离开那个街区。我感觉他随我走出了咖啡馆的大门,一直站在路边盯着我的背影。
回到家里,我忐忑不安,我变得紧张而兴奋。不是因为他真的会来找我麻烦,而是和他的遭遇以及他所说的话激起了我久已死灭的写作欲望。
在我的人生写作经历中,一直想努力再现那些我认为有意义的或是不可思议的或是发人深省的情境,特别是一些对话场景。这样说吧,我一直着迷于人物对话。记得三十五岁那年夏天,我写了一篇三千字的侦探小说,那是我最成功的侦探小说。说它成功是因为我对对话场景的描摹的确达到了再现的效果。写那篇小说时,我被下派到一座陌生的海边小镇工作,没有一个男朋友,也没有一个女朋友。我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出于寂寞和无聊,我会对我每天说话的次数进行记录和统计。话最少的某个月,我只说过十七句话。我像一个哑巴,这倒是成全了我的写作。那篇三千字的侦探小说有二千六百三十个字都是对话。读者可以明显感受到侦探费玲珑和罪犯应飞彪都是话痨。案子怎么被侦破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罪犯坦白因为寂寞才去作案,而侦探则因为想和陌生人聊天找上了罪犯。二人的聊天使双方感到畅快。罪犯因为畅快答应侦探不再犯罪,侦探因为畅快答应放他一马。侦探转过身,走出去几步,又回头问他,你叫什么?应飞彪,这是我的名字。费玲珑拿出手铐,对他说,我答应放你一马,没答应放应飞彪一马。应飞彪高兴地对费玲珑说,这是他见过的最有趣味的抓捕。
自打费玲珑探长的故事写成之后,我又写过几篇,都不成器。于是就开始写其他社会题材,不再染指侦探小说。今天,这个从牢里刚出来的家伙的一句话打破了我内心的宁静。
我无法入睡,罪犯的影子忽隐忽现。我依稀从我那辆破旧的二手阿尔法-罗密欧车里出来,夜晚的空气阴冷而潮湿。我手握冰冷的手枪,保险已经打开。我的手心全是汗水。罪犯的影子柺过解放路上一个街角就消失。我追过去,前面横过马路是一个老旧的住宅区,房屋低矮、破败、暗淡。浓密的樟树阴影像雾一样封锁着那个区域。
早晨醒来,口中又苦又涩,精神疲乏至极。我泡了一杯浓茶,披着大衣开始阅读早间最新的消息。我保持着一个老派侦探的行事风格,企图从《江城晨报》边边角角的广告、寻人启事、失物招领中发现蛛丝马迹。事实上我读的是一篇题为《很多关于杜甫的陈词滥调该被打碎了》的网络文章。文中一句话让我触目惊心时也给我安慰。那句话说“杜甫在战乱中活到58岁”。仿佛我一直以为杜甫活到85岁似的。杜甫也好,苏轼也好,都走得太早了。因为我从他们生前最后的诗篇里仍能感受到一个诗人应有的灼热诗情。
一连几个晚上,我都躺在床上构思那部侦探小说。我有个坏习惯,喜欢先给小说起个名字。我给这部小说起的名字是《我已经没有故事好讲了》。我不知道我为何想到这样一个小说的题目,我是跟踪那个罪犯到和平路98号的新华书店里想到这个标题的。当时罪犯正在自学教材书架前翻阅复习资料。我站在小说书架前装作翻阅厚厚的《希腊棺材之谜》。我心想,我是写不出这么厚的侦探小说了,因为我已经没有什么故事好讲了。
又是夜里,又是阴冷而潮湿的冬夜。这次我没有跟丢。我的手在大衣口袋里紧紧握着手枪,子弹上膛,保险已经打开。他鬼鬼祟祟走进那个老小区,走到一条狭窄的石块铺就的小径上。我跟在他身后大约二十米远。他的背影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可偏偏说不上来像谁。我看到他走进楼道,走到二层楼停住,我听到他用钥匙打开防盗门的声响。然后楼道左边的房间亮起了橘黄色的灯光。我在楼下站了约莫十分钟,我考虑了两件事:我要不要抓捕一个需要橘黄色暖光灯的孤独男人?我去敲门他是否愿意打开让我进屋?我抽了两支香烟,然后走到二楼他的门前。我举手敲了三下,他问了一声是谁,然后打开门让我进去。我说我是来抄水表的。我反手关上门,并迅速给门锁上了保险。他朝我看看,有点诧异,但没有做出什么举动。
以前抄水表的是个四十多岁、满脸蝴蝶斑的女人。他说。
那是我老婆,她病了。我告诉他。我忽然发现他的脸长得像我,一张蜡黄而充满倦意的脸,眼神空洞却又不时流露出讨好的神情。
我跟着他走进去,那是一套一居室的小屋子。屋子里有一张1.4米宽的床,床边有个床头柜,床正对面有个老式的索尼牌21英寸电视机。靠窗户放着一张一米宽写字台,上面铺着一本打开的书,用假水晶镇纸压着。
你在看书吗?我问他。
是的,我晚上喜欢看看书,灵感来了就写上几句。他指指书桌上的一台脏兮兮的联想笔记本电脑。
今天没写吗?我问。
很久没写了,他说,他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没那个想法,就像看到漂亮女人也不起性。
真糟糕。我说。
他撇撇嘴。
很好。我又说。
你说很好吗?很好是什么意思?他似乎警觉起来,呼吸变得急促。
很好的意思就是你再也不需为写作操劳了。我说。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枪,枪口几乎顶着他的胸膛。跟你说实话吧,我是来拿你归案的。我冷冷地对他说。你是何人?我又犯有何罪?我是西城区公安局警探梁披云。你杀了一个好人,西山大觉寺的智勤僧,那天晚上他在临写《新妇地黄汤贴》和《鸭头丸帖》,当时他正写到“不佳”二字的连笔处,你的那把弧形尖刀恰好刺入他的肝脏。他一声没坑倒了下去;你还杀了一个坏人,江洲小岛的陈黯。他利用合同诈骗钱款一千二百万,害得苦主家破人亡。一天晚上他喝完酒回到家里,吹着口哨躺在浴缸的温水里洗澡。你捂住他的嘴,把他按在水里淹死;你还杀过许多不好不坏的人,他们中有农民、包工头、警官、小商贩、泼妇,还有物业公司的经理、保险推销员、快递员、自由撰稿人……他猛然间哈哈大笑,露出吓人的牙齿。因为牙龈萎缩,他的牙看上去比正常牙齿要长出一倍,像两排尖刃相对的匕首。由于笑得突兀,他周身的血液全部往头颈奔涌,本来蜡黄的脸一下子鼓胀得通红。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是谁,但你的这番疯话听起来倒不俗。他说,你的话让我觉得自己活得并不是那么窝囊,我苍白的虚弱体魄硬被你塞进了英雄、勇士的肝胆。休要为你的罪行狡辩。我用居高临下的口吻呵斥他。我有一句狡辩之词?他露出苦笑神情。不,你内心在狡辩。我说。你知道我内心?他用惊奇的目光审视我。我什么都知道,比你知道的还多。我冷笑一声。那么,在我临死之前,我们是不是一起喝一杯?他有点滑稽,露出讨好的样子。我被他讨好的眼神说服。我点了点头,警告他不要耍滑头。我的手仍然紧握着手枪,始终瞄准他的心脏部位。他倒了两杯衡水老白干。
你怎么知道我爱喝这酒?我问他。他用嘲讽的语气说,我什么都知道,比你知道的还多。我端起酒杯闻了闻,感觉到一缕浓烈的香气直冲鼻腔,然后像一根医用内窥镜一样快速地钻进我的胃里。我一仰脖子把酒喝干。我觉得我的眼睛闭了一下,这是我干杯的习惯,在吞咽的时候会不自觉的闭一下眼睛。我忽然意识到我可能上他的当了。果然,就在我仰起脖子闭眼干杯的一刹那他逃离了我的视线,凭空消失。此时我才相信他知道我胜我自知。我转身看了一下门,门锁从里面上了保险,那是我进屋时上的。就是说他不可能从门里逃出去。那么他在哪里?床下?卫生间?我忽然笑了,因为我看到床与写字台之间的墙角立着一个巨大的穿衣镜。他竟然站在镜子里面,茫然地瞪着我,成为我的镜像。我抬起手,毫不犹豫地朝穿衣镜里他的胸部开了一枪。我不需要开第二枪,我有这个自信!玻璃应声而碎,哗啦一声像一摊水银散落地上。我的胸口一阵剧痛,那颗子弹不偏不倚正好摄入我的左心房。我应声倒地。我把我打死在书房里。自此以后,我几乎每隔三五天就会追踪罪犯至他的住处,然后在他的书房里开枪把他打死在穿衣镜里。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有些糊涂,以为我在故意兜圈子,不把事说清楚。其实我是原原本本照实直说的,一点都没添油加醋。因为我想写一部侦探小说,我在脑子里构思小说情节,我不满意我构思的那些情节,至少它没达到迪伦马特的高度。于是我就会在脑子里重新构思,希望能摆脱原来那些情节,走出那些并不高明的情境。每一次的情节重构,我都会选择不同的季节、天气、地点。主人公的称谓也总在我、你、他、王波、李灿、姚峰、子夏之间切换,可不论我怎么寻找新的故事情节以及情节的起因、发展,却总也无法摆脱同样的结局:我跟随那个长得像我的罪犯走进他二楼的小屋子里,因为那个罪犯就是我自己,我开枪把我打死在穿衣镜里。我不妨在此简述一下以“你”的身份出现时我的小说的情节发展情况。因为是深秋季节,你穿的是一件铁灰色的长风衣,抽的是哈瓦那雪茄。你在凤凰公园门口盯上罪犯,你跟着罪犯穿过公园,从后门走入和平路,走上一个斜坡后,他在一个小杂货店买烟,你靠在一棵两人合抱的法国梧桐树上等他。他拆开烟封,抽出一支含在嘴里,迫不及待地点燃,猛吸两口。然后他走下斜坡转入解放路。在第三个街角转入黑暗之中。你当时想: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解放路居然如此黑暗,难道是黎明前的黑暗?你忽然意识到,你又来到了那个破旧,低矮,被雾气封锁的小区。昏昏欲睡的灯光照在光滑的石砌小路上,闪着幽光。开始时,你似乎已经摆脱我第一次为你构思的情节和预设的结局,但走着走着你就不知不觉走上老路,走进那个总是相同的结局里面。此时,你发现你又走入冬天,穿回了那件旧大衣,握枪的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嘴里叼着的是普通的烤烟烟卷。这真是一件令人不解亦复气馁的事。不管你怎么去回避,却总是不知不觉走入萧瑟冬夜的解放路的黑暗,好像它是这座城的归宿之路。而那个旧小区的旧房子的二楼的一居室套房里的穿衣镜就是归宿,任你如何逃避还是逃避不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就记起芒格说过的话并按照他的话去做:
反过来想,总是反过来想……我想知道我会死在何处,然后我永远不去那里。
可是一点用都没有。可以预见,后来我又用“他”,用“王波”、“姚峰”、“李灿”等多个身份并为他们重新设计故事情节,但结局都一样,那座旧房子的二楼一居室套房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像个无声的磁石,像个流淌的漏斗……而我和我的小说主人公不过是水滴、铁屑和沙粒。这也像极了那些让我们失眠的执念,无论你如何用力,用其他问题去干扰它、稀释它、覆盖它、取代它,都是徒劳。

故事的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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